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江苏四环生物(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四环生物,代码:000518)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进展,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两个月,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20年4月27日,四环生物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及结案通知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四环生物、陆克平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二、四环生物2014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四、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9月23日,四环生物发布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目前,我们正在代理最后一批投资者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间买入四环生物股票,并在2019年1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是否获赔以法院认定为准。(四环生物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底)、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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