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项目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近日,来自新版《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的一句话,引发社会关注热议。怎么理解这句话?存不存在误解?以工代赈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时隔9年,最新修订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新闻1+1》连线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萨,共同关注:以工代赈,如何赈济到位?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吴萨:我觉得担心大可不必。以工代赈的项目前提,首先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它的质量要求都是一致的,并不会因为以工代赈,就有特殊的更低的质量要求。具体到引发关注的这句话,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两个词,第一个是“能”,第二个是“尽量”。“能”的前提是有能力完成工程,“尽量”指的是可以二选一的时候,更多倾向于用人工完成工作。我们知道很多工程本身就是劳动密集型的,可以用人工去完成,而且这些以工代赈的项目本身也是从项目库中筛选出来的,这些项目在筛选入库的时候,对工程的性质,需要对能力要求,也都是有前提考量的。所以跟网上有传闻所说,所有项目都要放弃机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我想这种误读是不必要的。
为何要以工代赈,不能直接发钱?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吴萨:以工代赈,从古有之,用以工代赈的方式来扶助贫困,客观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它有几个优点,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因灾需救助的人口,他们可能年龄偏大,劳动技能比较低,在劳动力市场上并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如果你只是发他一点钱,那么钱用完了他还会继续面临同样的困难。②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可以让他进入就业市场,特别是这次项目建设,还兼有培训的职能,不仅使他能够获得当期的劳动收益,在工作中学习,还可以在劳动中得到培训,提高他的劳动技能,增强他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学到本事以后,也可以运用到其他项目中,使他能够更好地适应和进入劳动力市场,为他长期获得收入提供有力支撑。
为何要时隔9年,全面修订《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吴萨:我个人理解这次修订是整个国家形势发生了变化以后,因时因势做出的修改。这次修改最大的特点就是把过去单一扶贫政策改成了综合性帮扶政策。这里面有几个特点:①整个帮扶范围的变化。原来我们帮扶的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县,现在主要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帮扶的人群也变化了。②我们现在更多面对的是脱贫以后易返贫的人口,因此在帮扶的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扶持方式上,也有相应的调整。我觉得这些调整都能更好地适应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有助于我们下一步更好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谁来监管?怎么监管?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吴萨: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事前有项目库,有各级政府的审查。事中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管理规定,包括从资金、施工、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的、不次于其他任何政府在建项目的管理方法,甚至是有一些更加严格的管理办法。事后我们还有一套监察、监管的措施,包括中央和省市部门对这些项目都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全周期监管。举例来说,项目并不是简单完成就可以了,我们各级部门会采用上门电话回访,甚至到老百姓家中直接询问,钱有没有发到手上等各种方式,严格保证这些资金能够真正惠及它应该惠及的人群。
以工代赈,如何看待“赈”的初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吴萨:勤劳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我们有很多低收入人群并不是不想劳动,他们也跟我们大家一样,渴望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但是在他们的劳动意愿和他所具有的一定劳动能力之间,他所期望的薪酬之间,存在有小小的沟痕,那就是他们的一些技能培训,以及认识上还有一点小小的差距。我们通过以工代赈等相关的手段,就是要填平他们自己能力意愿与他所期望收入之间的沟痕,使得他能够跨过去,从一个社会有可能的救助对象,变成社会合格的建设者、劳动者,我觉得这就是我们以工代赈这个政策的一个初衷。
以工代赈项目,还有增加的空间吗?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吴萨:其实以前我们以工代赈管理办法里面,只是针对农村公益性中小型的公益项目进行支持,这次特意增加了农村产业配套类的项目。从这次增加可以看出来,其实我们在这方面的建设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所以这次才增加到这次办法当中来。我们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现在很多地方搞农业,搞大规模的设施农业,建几千亩的果园,果园本身一般不会作为以工代赈的项目,但是这里面的田间路,小的灌溉水渠等等,这些我们就可以作为以工代赈项目。当我们这种大的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的时候,这样的项目需求还是很大的。
编辑 陈艳婷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